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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辅导员的通知
1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,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2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师德高尚,乐于奉献,为人师表,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。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,认真履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令24号)中的各项工作职责,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;在近两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,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;
3、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,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、观点和方法指导学生工作,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。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,尤其是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传媒手段,努力拓展工作途径,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。注重科学研究,善于思考和总结,能够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,做到日常教育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,有学生工作研究成果;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(含厅级)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;
4、热爱辅导员工作,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(含4年),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,工作得到学校、院(系)和学生的普遍好评;从事辅导员工作虽不满4年(不少于2年),但确有突出成绩的辅导员;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;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;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;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0.5%以下,无重大事故发生。
5、已经获得过历届“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”称号的人员,不再参与此次申报。